作业期间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必须设有现场安全监护人。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安全监护人应先认真检查和清理好现场使其符合安全要求,通道要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与作业无关的物料。有危险地区,要设警标或围蔽,禁止无关人员通行。
2.进行高处拆卸作业时,一切物品要用吊葫芦、吊绳或用工具袋吊落,严禁直接抛下,如在通道施工时,要临时封锁通道或加防护档板或防护网,并设警告提示绕行。高处作业应距离高压线3.5米以上,并设警告提示防止触电,施工临时电也要留神注意。
3.高处作业人员作业时思想必须集中,安全监护人要履行安全职责,随时注意四周环境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凡因工程较大,需要多工种或多部门同时进行高处作业时,要听从现场安全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指挥,作业人员应接受该负责人的指挥调度。尽量避免在同一垂直上下交叉作业,垂直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档板或安全网。作业地区搭设的排栅、平桥、脚手架等要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高处通道要设置防护栏杆,作业人员对这些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松脱、霉烂等隐患要及时固修理。
4.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设置的通道和扶梯行走不得贪图方便随便乱走乱攀。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监护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5.凡登高作业包括其他特种作业(如动火、临时线、进罐作业等)应办妥其他特种作业审批手续。
6.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如发现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作业时,要立即指出,责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5
一、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三、高处作业对作业人员的身体要求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和其它不适应症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具体到指挥部要求,如没有进行身体检查,凡年纪在50岁以上,身体有缺陷的作业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进行身体检查的,以检查为准。
四、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进行指挥部-分部-作业班组的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吊装模板的吊车,使用前应对进行机况和起吊用的钢丝绳检查,只有确认其完好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吊车现场停放必须平稳,至于稳定土层上,支垫必须用枕木等。作业司机不得喝酒,并持证上岗。
3、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5、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用时应及时清理,用吊车或系绳放下,禁止抛掷。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7、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8、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处理。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高处作业点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周围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为1.0-1.2m,平面铺设脚手板。所有设施必须稳固,牢靠,安全员必须进行专项检查。
10、脚手架必须坚固、稳定,能承受允许的施工荷载;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双层,应保证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脚手架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采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1、拆除顺序应遵循“自上而下,后装的构件先拆,先装的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拆下来的杆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应用绳索吊到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2安全帽: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13、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