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高处作业时站在箱子、木桶、铁桶不牢固的结构上工作,而引起坠落。
⑤、梯子不牢固或爬竹梯时底下没人扶梯,梯子向后滑或向两侧倒而坠落。
⑥、遇到下雨刮大风在高处工作,无特殊防护装置,引起坠落事故。
2、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①、凡在离开地而3米以上的地点进行高空作业时强调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按照高空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防止发生事故。
②、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完成,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③、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樽的脚手架上工作,必须绑好安全带,挂牢安全绳或采取其他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
④、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材料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能够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地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⑤、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不允许其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保护,防止落物伤人。
⑥、不允许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安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防止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⑦、使用人字梯必须设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更不准用人拉单梯当作人字梯使用。
⑧、电梯通道上,门户前或机械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3、高空起重吊装作业一般规定
(1)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2)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网。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
(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
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承载力要求时应对路基采取加固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