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持“四项基本原则”。
2.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5分以上,排名在班级前10名,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好,20x学年(上、下学期)无补考科目,体育锻炼达标,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学校,勤俭节约,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节约学校的一滴水、一度电,积极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集体荣誉感强。
符合以上的同学统一进行第二轮评选,评选细则如下:
1.按一学年的成绩由高向低进行排名,此排名占评定的40%;
2.考勤占评定的20%
3.评定小组评定占20%;(评定小组成员选定细则见附录1)
4.辅导员意见占评定20%;
推荐评选名额
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班总人数的5%。
(本班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八人)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20x学年担任班级的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和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
3.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4.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在75分以上,20
x学年无补考科目。
5.关心学校、爱护学校,积极为学校建设、发展作贡献。
符合以上的同学统一进行第二轮评选,评选细则如下:
1.按一学年的成绩由高向低进行排名,此排名占评定的20%;
2.工作业绩占20%;
3.考勤占20%;
4.评定小组评定占20%;(评定小组成员选定细则见附录1)
5.辅导员意见占评定20%;
推荐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班班干部(大班班委、小班班长)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3人。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选名单产生后召开班会在全班公布,接受全班师生的监督。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学校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激发学校教职员工的活力和创先争优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紫坊九年制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考核的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四、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社会公德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