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奉公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优秀等次比例为参加考核人数的15%(优秀比例的测算取整不取零)。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指标分解:
根据所确定的优秀指标,按中小学部分解,分部评选。
2、评选方法:考核实行量化测评,由绩效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综合形成,权重比例为7:3,从高到低录取。
3、评选程序:
教师测评,计算出民主测评成绩
[测评成绩=教师测评分总和/参评人数];
计算评议总分[总分=绩效考核成绩×70%+民主测评×30%];根据指标分解分块从高到低录取;
公示上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优表模一票否决(注:以下一票否决的内容均以文字记录为依据。)
1、因体罚而使学生流失或家长到学校投诉情况属实的;
2、做了有损教育、教师形象,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凡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或被社会或家长举报,情况属实的;
4、有旷课(会)达两次的`,事、病假累计达一个月的;
5、初中部教学成绩居6名之后、小学部教学成绩居联校3名之后的;
6、推介资料、有偿补课被社会或家长、学生举报,情况属实的;
7、违反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严重失职,被社会或家长举报,情况属实或直接受到公安机关处罚和行政处分的;
8、家庭、邻里不和造成不良影响的;
9、不达平均工作量的;
10、阳奉阴违,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委会。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5
一、宗旨:
为表彰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发扬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鼓励更多的同学为建设文明校园发挥更大作用,特设立此奖项。
二、参评范围:
①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校学生社团学生负责人
②年级团总支委员
③各班级班委
④各团支部委员
三、参评条件:
①现任学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