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品质高尚,热爱集体,乐于奉献,以身作则
③学生工作成效显著(一学年),有实绩
④工作能力强,威信高,有号召力
⑤学习成绩优异
四、评选方法:
①每学年评比一次
②每班原则评选一位
③评选必须由班级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推荐上报
④政教处综合考评后审批准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6
一、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分别填写登记表,经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
五、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7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0%)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
2、热爱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分排名班级前10名【一年级包含语文和数学学科;二年级包含语文、数学和品德三门学科;三至六年级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五门学科(语文、英语和数学考试成绩优秀以上,科学和品德学科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课内外活动。体育考核80分以上,艺术、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优秀以上;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5%)
1、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2、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三、操作程序:
1、每班推选的候选学生,将参评学生资料上交到政教处(6月29日前)。
2、由政教处将参评学生资料汇总后上交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相关老师、班主任共同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将各班级推荐上报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于休业典礼时表彰。
四、有关事项:
(一)各班级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评选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者,一票否决:
1、乱扔、乱吐、乱涂、说脏话、翻越学校禁止区域、打架、集合做操等集体活动说话乱跑被值周老师或同学发现,经教育不改或被记录者。
2、逃学、不尊老爱幼、不尊重父母等违反《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出有损班级或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三)相关评选材料送交要求:
各班主任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表格,并将表格和有关材料按时上交政教处,过期指标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