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2.承担班级(班委、中队委、团支部委员)或年级(团总支委员、年级学生会成员)或学校(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成员)的学生干部有资格参评。
(四)"学生标兵"评选条件:三好学生中的优秀者方可被评为"学生标兵","学生标兵"是全年级学生学习的楷模,不仅是学习成绩好,各方面都应该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是全班学生学习的楷模,从班级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中推荐,每班推荐1名责任心强、品学兼优、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工作能力强、全面发展的学生(只限非毕业年级)。
(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二、评选名额分配及奖励:
1.先进班集体:不超过本年级班级数的二分之一。(各年级尽量兼顾班级层次)
2.学生标兵:每年级3名。
3.校长奖学金:非毕业年级每班1名。
4.优秀学生干部:
(1)校团委、校学生会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并征求班主任、年级组长意见后推荐并在校级学生干部中投票选举。不占用班级名额。(校学生会、校团委各5名以内)。(校学生会郭院丽负责,校团委于晓冰负责)
(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会、年级团总支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并在年级学生干部中投票选择,不占用班级名额。(每年级3名以内)
(3)班委会或团支部的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投票选举。(每班1名)。
(4)三好学生:各年级组长按年级学生人数的30%,根据各班符合体质、学习成绩条件的人数按比例下派各班评选名额,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投票选举。
推选优秀学生方案范文3
一、背景
学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生身上培养优秀的素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责任之一。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增强自信心和自尊心,学校决定开展“优秀学生评选活动”。
二、目的
本活动的开展旨在:
1.激励学生更加积极进取,争取成为学校优秀学生;
2.分享评选过程和经验,推动学生共同进步;
3.树立榜样,号召更多学生较为努力,不断提高自我;
4.向社会展示学校教育成果,提升学校品牌形象。
三、范围
本活动的对象为在校学生,按年级分别评选。
四、评选类别
1.学业类:考试成绩在本班前三名学生;
2.体育类: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学生;
3.文艺类:学校举办的文艺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学生;
4.公益类:学生在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中表现优异者。
五、评选流程
1.报名
除公益类外,其他评选类别由班级推荐候选人,每个班级可推荐学业、体育、文艺各1人。由班级推荐时请按照学科分别推荐。公益类由个人自愿报名。
2.初审
初审由各类评选组成员和校务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候选人的资料、材料和事迹,评选出优秀学生候选人,符合条件者推荐至评选委员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推荐。
3.复审
复审由评选委员会成员进行,采取现场答辩及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审标准和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学生。
4.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