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奖励与惩罚
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状和奖金等奖励。同时,学校将在校园宣传栏、校内网站等渠道,对优秀学生的表现进行宣传。对挂牌督办的不参与评选但又属于有明显进步的学生也应给予一定激励鼓励的奖励。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违反评选规则的行为,评选组将及时取消其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向上级部门报告,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周期
本次活动的评选周期为两周。
七、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中,要保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
2.评选组要保障候选人个人隐私,在评选过程中切勿泄露个人信息。
3.学生在参与评选活动时,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真实、全面地呈现自我。
4.评选组需要不断改进优化评选规则和流程,提升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八、总结
本次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旨在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激励学生在各领域中不断进取、不断创新,推进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果。注重对活动各个环节的组织、安排和落实,保证活动的开展顺利、有效,为学校的品牌形象树立了一个典范。通过活动的评选,可以更好的展示学生的优秀个性和品德特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更加自信、热情,追求卓越的精神氛围,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推选优秀学生方案范文4
一、宗旨:
为表彰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发扬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鼓励更多的同学为建设文明校园发挥更大作用,特设立此奖项。
二、参评范围:
①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校学生社团学生负责人
②年级团总支委员
③各班级班委
④各团支部委员
三、参评条件:
①现任学生干部
②品质高尚,热爱集体,乐于奉献,以身作则
③学生工作成效显著(一学年),有实绩
④工作能力强,威信高,有号召力
⑤学习成绩优异
四、评选方法:
①每学年评比一次
②每班原则评选一位
③评选必须由班级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推荐上报
④政教处综合考评后审批准
推选优秀学生方案范文5
一、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