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年级、各班级学生下发并学习《长江大学暑假安全责任告知》,每一名同学本人填写《长江大学城建学院20xx-20xx学年暑假安全告知签收表》(附件1)。
3.各班级做好离校时间工作台账,填写《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xx-20xx学年暑假学生离校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时掌握和上报学生离校工作进度。离校学生按照本离校工作方案,于20xx年1月15日前有序离校。
4.为避免因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输入性校园疫情风险,学生放假离校后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返回校园及公寓。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也须在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后,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返校报到。
5.对于未经学校批准,私自返校或不服从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相关规定的学生,将依据《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等细则,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放假前,各班级要通过线上、线下班会形式,向学生讲明今夏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向学生传达途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增强旅途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工作安排。
五、暑假期间住校学生安排
(一)留校住宿工作要求
1.鉴于今夏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学期暑假期间学生“非必要不留校”。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暑假期间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须在1月4日前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年级要核实情况,从严把关,严控留校住宿人数。未办理假期住校审批手续者,暑假期间(自20xx年1月15日起)不得留住学生公寓。
2.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证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对于暑假留校学生的住宿将视情况实行集中安排,统一管理。
3.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严格遵守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的相关要求,非必要不出校,出入校园请假报备,出入公寓楼须持本人校园卡刷卡进出;严格遵守公寓楼作息时间(早6:00开门,晚22:00关门),公寓实行每人每日到公寓楼值班室签到制度;住校期间私自离校、夜不归宿,学校即取消该生的留校住宿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填写《长江大学20xx-20xx学年暑假学生滞留学校(校区附近)学生审批表》(附件3)。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家长填写《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xx-20xx学年暑假滞留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
2.审批表交辅导员或研究生导师确认签字,辅导员联系家属进行再次确认并签字,学工办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院于1月4日前将审批表(附件3)交至学工部。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审批学生的滞留申请,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学生凭盖章后的审批表到所在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
六、暑假期间的学生管理
1.暑假期间,全面落实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管住、管严、管扎实关键环节、重要部位和重点人群,值班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
2.对于离校返家的学生,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保持联系,关注学生思想动态,要求学生主动做好每日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
3.对于因特殊原因推迟离校的学生,学院安排专人“一对一”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联络与管理,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关注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特别是毕业年级的毕业和就业事宜,要求学生主动做好日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认真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