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学校疫情防控与处置情况按照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师生个人情况要向学校报告,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要确保值班工作通讯网络24小时畅通,疫情防控期间,每天按时开展“日报告”“零报告”;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或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10、健全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围绕战“疫”经验、典型人物以及防疫知识等,发好声、传好音。在疫情防控关键期间,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回应师生关切,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建立健全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宣传部门及时汇报沟通、应对舆情处置的.机制。
三、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
1、发现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值班老师或班主任立即向当日值班校领导报告情况,值班领导待核实情况后,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综合协调、疫情监测、救治处置、对外联络、消毒防疫、宣传教育各组当班教职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组织隔离。进一步提升封闭管理等级,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迅速将患病学生带到隔离室观察,稳定学生情绪后,对疫情学生进行初步救治。患病学生所在班级其他学生停止校内常态活动,转移到备用教室,消毒防疫组对该班教室进行消毒。
3、送医救治。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引导患者到临时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进行隔离,初步排查后,报告学校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120救护车(或学校疫情专车)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4、全面排查。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要求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5、疫情上报。如学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将感染情况和排查情况上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区教体局和疾控中心;并将密切接触者排查情况通报相关师生家长及所在街道(社区)。
6、应急消毒。立即对隔离观察区、疫情学生活动区域进行应急消毒处理。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每天按要求加大频次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7、综合评估。综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疾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确定是否停课以及停课的时间、班级或年级范围,并将意见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最终决策。
8、舆情控制。加强校园舆情管理,引导全校师生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以上级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9、善后工作。对需观察隔离的师生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做好跟踪观察做好心理疏导,做好患者师生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对其所在班级其他学生也要做好跟踪,提高日常体温监测频次。
10、恢复教学。在未全面停课情况下,做好教学工作安排,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同时对外发布告警信息,尽量避免或减少外来人员靠近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