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刀具领用者对刀具的损坏要严格看管,如刀具属于非正常损坏,领用者要及时的提交此刀具的损坏报告;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处以刀具价格的40%进行处罚。
4.5.2刀具用完后必须放在专用工具箱里,由领用者负责管理;
4.5.3非正当使用导致刀具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该刀具的50%的费用;并要详细记录发生损坏的过程;
4.5.4刀具头部要放在专业工具上,且要安装护罩;
4.6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4.6.1
刀具室在回收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联系相关维修人员修复。以旧换旧时不需开领料单,但要填写好《机加工工具领/借用记录表》上相关资料。
4.6.2
领用工具部门应指定负责人(班组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
4.6.3
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补齐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赔偿标准:
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换新前必须赔偿:
工具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按半价赔偿。在使用期一年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6.4赔偿与领用手续:责任人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与采购写出损坏或遗失工具的价格证明后,到财务出纳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刀具室办理损坏工具以旧换新或遗失工具重新领用相关手续。
4.7废、旧刀具的处理
4.1旧刀具的处理
旧刀具(CNC用过)退回刀具室要有明显的标识,并加以隔离;
刀具工程师根据旧刀具的的状态:可再利用,报废;废、旧工具的处理:刀具室每月度一次废、旧工具处理经部门主管核实,部门经理批准后,再行报废。并到刀具室报财务的《机加工刀具消耗清单》上登记注销。
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管理,切实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我校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心小学加强管理刀具的管理制度。
一、利用集会、班会等各种会议及活动教育学生不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教育学生懂得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
二、值周教师加强对学生的督查和正确导向,禁止学生携带、玩耍管制刀具和危险品,一经发现立即收缴。不得麻痹大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将根据情况按责任追究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三、学校坚持每天早上的晨检工作。值周教师、少先队大队部,在晨检工作中认真负责、履职到位,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清理清查,及时向学校行政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各班充分发挥班级干部的作用。要求他们随时了解本班学生中是否带有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品,一经发现立即向班主任老师汇报,班主任老师必须立即清查清缴。同时,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召开好家长会。通过家长会了解学生在校外的表现,通过教师、家长、社会的共同关心教育,使学生及家长了解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的危害,教育家长收藏好家里的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
六、利用学习园地、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向学生宣传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的危害,对学生进行行为后果的意识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强化校园管制刀具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各类校园涉刀事件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特制订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全校学生不得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2、如发现学生带有管制刀具,学校有权收缴,并作出处理。如学生不肯上缴或者不服的,学校将通知家长并上报公安部门。
3、学生处定期清查教室、寝室,收缴学生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险器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每周日下午封校后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到宿舍,配合学生处老师进行点验。
5、每月学生返校头两天和放假前两天进行大清理,对于重点学生,重点寝室进行重点搜查和不定时搜查并做好登记。
6、班主任、公寓老师、楼长、舍长应每天对自己宿舍和班级寝室进行仔细观察,发现有异常物品和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科。
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刀、三棱尖刀等。
2、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扰乱校园秩序或者造成后果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严禁在校园及周边佩带、销售藏刀、腰刀、靴刀等民族刀具,违者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利用管制刀具在校园及周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益或者行政拘留。作案后投案自首并主动上交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5、在校园周边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管制刀具,向学校师生非法销售、贩卖、邮寄管制刀具,在校园及周边非法携带、持有以及私自保存管制刀具的人员和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主动交待问题、上交管制刀具并接受教育和处理,逾期将依法或参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6、学生违反规定,尚不够治安或刑事处理的,在收缴交管制刀具的同时,由学校按校纪校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