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深入开展脚手架工程、龙门架、塔吊等专项整治工作。
6.积极参加州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其他“安全生产月”竞赛活动。
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行业应开展的活动:
1.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行业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2.各相关企业应完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务工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等内部制度。
3.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将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
4.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建筑施工现场要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品,营造浓厚的现场氛围。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关单位应积极参加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企业对相关设施、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并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扎实推进活动。
2.各单位要下大力气进行宣传发动,让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都知晓并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3.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板报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究,营造关注安全的氛围。
4.要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相关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实效。
5.各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行业请在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有关数据统计以电子文本方式报送至我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