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技术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制教育;安全技术理论和措施编制要求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术问题分析教育;安全技术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3.3、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职责制教育;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组织和作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教育;安全管理报告、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教育。
3.4、安全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员岗位工作资料和职责教育;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教育。
3.5、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职责制教育;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生产防护技术、“三宝”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教育;中小型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要求教育;民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教育。
3.6、其他人员的教育内容包括:岗位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职责制教育;岗位安全操作和防护技能教育。
3.7、特殊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包括: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特种作业的操作和防护要求教育;危急状况下的处置要求教育。
4、安全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分为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和工地自检等多种形式,每次检查都应有记录。检查单位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单,请有关单位复查验收。
4.2、公司级检查包括巡检、季检、专项检和季节性检查。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检查记录需要统一的记录表。
4.3、日常检查范围包括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检查安全健康计划、检查医疗设备及急救箱、检查现场用电、检查现场工作环境、脚手架检查、气焊、电焊施工检查、梯道、防护及跑道检查、机械防护罩检查、可燃易燃物存放检查、危险材料使用、吊车及垂直运输设备。
4.4、检查后的行动包括传讯通知、根据不同违反状况罚款、制定违反罚款目录公示、非严重违反、严重违反、故意违反、重复违反、忽略降低危险、其他处罚。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5.1、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2、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步进行,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部位分阶段进行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并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5.3、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工作要单独进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的高度重视。
6、班前安全活动
利用当班工作开工前,班组长应对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检查个人防护用具、施工部位、作业环境、安全条件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并由班组长(或委派的班组安全员)仔细填写记录本。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本项目下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