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附则:
名词术语:
- 食品安全: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0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消费者利益,我们特制定了一份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在餐馆内建立了一套组织机构,明确了各人员的职责,以确保食品安全。
首先,我们有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此外,我们还设立了食品采购人员、食品原料验收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废弃油脂管理人员等职位,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我们的工作原则是统一指挥、统一布置、统一调配。餐馆负责人将负责统筹安排,并及时处理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我们实行专人负责制和专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我们将制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我们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餐馆负责人也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记录,现场查看食品安全情况,并及时整改问题,将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在最低限度。
当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我们将立即控制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我们会解释给消费者,并进行相关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以消除他们的担忧,配合调查和处置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和制度,我们将努力保障食品安全,确保公众的健康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