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制度
食堂需要遵守以下制度:
1.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 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该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和用餐场所。
3. 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和操作间(面积大于8平方米)。
(2) 操作间需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墙裙(高度超过1.5米)、排气扇、纱门纱窗和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需要有防鼠的金属隔栅。
(3) 地面应采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具有一定的坡度,方便清洗和排水。
(4) 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设备以及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和设备。
(5) 原料库应该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和离墙10厘米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4. 食堂应该使用耐磨损、易清洗且无毒的材料制造或建成餐饮具专用的洗刷和消毒池等清洗设施和设备。如果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水池,并且不能与清洗蔬菜和肉类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5. 使用餐饮具之前必须进行洗净和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饮具专用的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进行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需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6. 使用的洗涤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和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位置(橱柜),并进行明显标记。
7. 食堂用餐场所应该设置供用餐者使用的自来水设备,用于洗手和洗餐具。
8.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需要持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同时积极配合和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7
为了确保公众的餐饮安全,规范面点加工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1. 加工前要仔细检查各种食材,如果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异常的感官特征,不能进行加工。
2. 未使用完的点心馅料和半成品,应该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的存放期限内使用。
3. 使用各种工具、用具和容器时,要区分生熟食物,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对于熟食面点的切割,应该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能直接在面案上切割。
4. 如果顾客没有吃完的面点,应该妥善保存。糕点应该放在专用柜内,含有奶、蛋的点心应该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按照标签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保存。
6. 各种食品加工用具和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并定期消毒。各种用布料,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7. 加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确保地面没有污物和残渣,用具和设备要保持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和刀具清洗干净后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8
为了保证公众的餐饮安全,我们制定了一套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有以下几点要求:
1. 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原料,如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异常情况,不能进行加工。
2. 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和半成品要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的存放期限内使用。
3. 使用的各种工具、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用后要清洗干净,归位存放。熟食面点的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能在面案上直接操作。
4. 如果有剩余的面点,要妥善保存。糕点应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有奶、蛋的点心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同时要注意生熟分开存放。
5.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按照标签上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不得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使用完后,要有专人将其妥善保存。
6. 使用过的各种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要及时清洗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使用过的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7. 加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保持地面清洁,没有污物和残渣。各种容器、用具和刀具清洗干净后要归位存放。
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9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我们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首先,我们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成立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交流,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网络。同时,我们还会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联络和报送工作。
其次,我们将规定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内容和要求。营养改善监管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必报内容,每月上报一次;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安全的统计报表要按规定时限报送;对于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要做到随时报送;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的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以及人畜共患病等信息,除按规定和程序报送外,还要立即向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我们将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在发布信息之前,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客观和公正。
最后,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我们将实施紧急报告制度。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我们还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将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范围、死亡和患病人数、可能原因以及采取的措施。
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我们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食品安全信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