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需要加强餐饮安全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学校制定了以下制度:
1. 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学校食堂必须获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才能营业,该证件应该明显悬挂在显眼的地方。
3.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4.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需要建立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以备查验。
5. 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落实监督整改意见。
6. 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7. 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8. 食堂内外环境卫生要做到每餐打扫一次,每天清洗一次。
9. 餐饮用具每班用后应洗净,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 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检验报告书和供货票据。学校需要建立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登记台账,对所购进的食品和基原米进行详细登记,做到索证资料齐全,登记台账清晰。
11. 禁止购进、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12. 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13. 操作间卫生要做好,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4. 库房要保持整洁,食品应分类、标志清晰,离地隔墙保管。
15. 及时处理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做好“三防”工作(防尘、防蝇、防鼠)。
16. 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也禁止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
17. 废弃油脂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管理。
食品健康安全管理制度5
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验收食品添加剂入库时,应查看是否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包装标识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标识规定。包装上必须标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存放食品添加剂时应做到专柜、专架、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并及时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使用食品添加剂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不得超范围使用。
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准确计量,不允许超量使用。
禁止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常识:
患有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一旦发现,立即调离岗位。
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多刷洗。
服务人员和厨师的个人卫生注意事项:
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外漏,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首饰。
在工作开始前或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都应洗手。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食品处理区不得抽烟和进行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食品卫生检查由专人负责。
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卫生工作进行巡视与检查。
食品卫生质检报告出来后要及时通报餐饮各部门。
卫生报告应包括具体的不合格情况说明,对当事人的处罚结果和要求部门整改的意见。
餐饮各部门负责人每周一要对自己部门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食品卫生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