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食品种类和包装要求进行分类贮存。
5、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
6、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进货信息。
7、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8、食品与非食品要分开贮存,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9、定期清扫贮存场所,保持干燥和通风。
10、食品要按类别、品种分区贮存,定期检查食品质量。
十、废弃物处置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和收运。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及时清理。
3、禁止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
4、餐厨废弃物应进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泄漏和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档案,记录处置情况。
八、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的食品。
2、发现不合格食品要拒收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停止经营,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4、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要告知消费者,并通知供货者,如有需要召回的要积极配合。
5、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记录处置情况。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2、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是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相关规定。以上规定旨在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给消费者。
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对整个镇的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一套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我们特别制定了磻溪镇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首先是会议制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是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的内容包括贯彻国家、省、市和区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要向会议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问题和建议。会议还会督促检查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其次是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协管员参加。会议的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并讨论决定需上报的事项。会议要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第三是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要与各职能单位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于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要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此外,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还负责制定相关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四是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并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报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这些内容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并在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果、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全镇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最后是宣传培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一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科普教育,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最后还有一个综合协调机制。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镇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对于涉及监管责职界定不清、处于监督盲区的有关领域,由食品安全办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置。
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8
采购食品的注意事项:
1、新鲜食材必须从指定的地点采购。
2、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异常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