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查自纠阶段,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将督促学校在9月10日之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他们要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并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同时,他们将组织对学校食堂的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餐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在监督执法阶段(从9月11日到10月20日),将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将督促其整改并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同时,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学校食堂的整体食品安全水平。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的资质,禁止无资质的人员经营学校食堂,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