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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精品9篇
大小:474.3KB 7页 发布时间: 2023-12-11 11:15:10 5.05k 4.33k

其次,我们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应及时上报事故单位和地址,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对于隐瞒、迟报、漏报、不报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将会受到处理。

我们还建立了信息联络报告制度,以便第一时间了解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这样可以确保信息的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我们特别指定了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联络工作。食品安全信息的内容包括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和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每个部门报送的信息都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对本系统和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简要评析分析。工作信息和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同时,我们建立了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我们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每起投诉举报。

最后,我们成立了社区及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了他们的职责分工,并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食品放心工程。对于措施不力、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将全面提升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9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 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 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 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 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 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 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 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 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5.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 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每年至少组织实施一次制度自查,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合法合规、执行及改进状况。

2.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日常自查频率。高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中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半年自查1次,低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年度自查1次。

3. 自查内容涵盖本单位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本单位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投诉、供货者通知等渠道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自查发现不符合操作规程的立即纠正,发现不合格食品的应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了使经营和服务提供过程得以有效控制,保证产品按计划实现,并符合规定的要求。

1. 理货科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2. 营业部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货部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做好防虫防尘,做好覆盖,禁止脱离冷链销售,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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