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1
某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解决我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自8月底以来,我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围绕三个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首先,我们注重政策宣传,营造专项整治的氛围。针对企业层面,我们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我们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规宣传会议,向他们宣传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我们还将相关规定送到企业主手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规定。为了贯彻特别规定,我们还向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发放了书面通知。
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媒体优势,既注重正面宣传,也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多次报道了我们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并及时曝光了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行为。
其次,我们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各部门迅速行动,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和冷饮为重点,开展了全面的执法检查。我们共出动了452人次,检查了127家小企业和小作坊,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的回头看活动,确保它们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也积极配合我们的整治工作,加班加点,对重点行业进行了加强整治。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部门间的协同联合执法。在各部门分别整治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了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检查。
最后,我们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我们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我们专项整治成果的机会,并高度重视。根据上级要求,我们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各个镇、村和部门,并确定了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根据要求,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挨家挨户检查企业的整改情况,并帮助他们建立管理制度和台账。工商分局组成了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和人员,并逐点进行检查。区卫生部门也加强了对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我们的整治工作初见成效。我们摸清了监管对象的底数,对新增的糕点小作坊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各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我们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6家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体。我们还查获了违法肉品2542公斤,并处理了7起违法案件。
通过我们的努力,我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初步取得了成效。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放心的产品。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2
一、我们要以“学校教育卫生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卫生的校园环境。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预防为主,不断改进,全面治理食品卫生健康问题,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工作,为打造健康卫生的校园环境奠定基础。
二、我们的教育目标是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建设健康、科学、文明的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三、我们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确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学校将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层层落实,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除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利用班会课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杜绝食品卫生安全的问题。
四、我们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校园氛围。我们将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规定,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和学生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通过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让学生学会辨别和抵制不合格食品,增强卫生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我们要重点关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今年,我们将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围绕既定目标展开工作,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六、我们要加强督查和督办工作,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重点督查学生反映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增强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推动工作的开展。少先队大队部将设立卫生监督小组,定期对班级进行督促检查。我们还将每天对个人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或处理。我们时刻强调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3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制定了一系列食品经营制度:
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这个制度。
2. 索证索要制度
这个制度要求我们在购进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相关的票证,以确保食品的来源渠道合法并且质量安全。
3.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的合法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4.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者生产加工者索要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 检验(检疫)证明
- 销售票据
- 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及专利等证明
- 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 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5.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 活禽类,需要检疫合格证明和合法来源证明
- 牲畜肉类,需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以及进货票据
- 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需要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
6. 对于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省级以上食品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呼的优质食品,可以凭以上称号相应的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无需索取其他票证。
7. 对于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以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无需索取其他票证。
8. 对于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