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一配送经营的企业可以由总部统一查验供货商的证件,并记录食品进货情况。
(三)要按供货商名称或食品种类整理并保管索取和查验的文件,保存期限至少2年。
(四)购买食品时,要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名的销售凭证,凭证上要有食品的详细信息。
(五)可以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或电子文档等方式建立进货台账,并保存至少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和质量情况。对即将过期的食品要进行醒目标注,并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并销毁,同时追回已售出的食品。所有处理情况要如实记录在进货台账中。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要将食品和非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
(二)食品仓库要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保持通风,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食品要按类别、分架、隔墙存放。不同类别的食品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要密封保存或分开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或冷冻保存。
(四)散装食品要在容器和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详细信息,如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等。
(五)要建立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或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要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要将食品和非食品、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和用具必须在展示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保洁和消毒,不混用、不乱用用具。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且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落实各项卫生制度。
(七)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的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的卫生。
(八)发现问题后要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并保存档案。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二)新加入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和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
(三)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过证明的有效期限。
(六)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5
一、餐饮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确保餐饮环境和设备的卫生安全,定期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加工操作的卫生要求。
四、采购原料时要做好记录,入库前要进行验收,出入库要做好登记记录。
五、存储食品的地方和设备要保持清洁,食品要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
六、在加工食品之前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七、备餐和供餐时,操作人员要清洁和消毒双手,检查待供应的食品,如有异常情况不得供应。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6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我们在采购食品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