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决定需上报的事项。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方面,我们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方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并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宣传培训制度方面,我们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同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最后是综合协调机制。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镇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并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对于涉及监管责职界定不清、处于监督盲区的领域,由食品安全办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置。
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磻溪镇将能够更好地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9
为了保障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首先,我们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获得卫生许可证才能经营。
其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上岗时,他们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我们还建立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的商贩提供的食品,以及无商品标签、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食品,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以及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我们设立了独立的食品库房,要将食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以防止超期变质。
在食品的保存、清洗和切配过程中,我们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食品的营养搭配也要合理,以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在厨师进行操作之前,要对食品和半成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得进行加工。在烧煮过程中,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每餐、每样食品都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克,放入经过消毒的留样盒中,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和留样人,然后存放在冰箱中,并做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如果在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可以将其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无关食品混放。
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我们要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最后,我们要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并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通过以上的管理措施,我们将确保我校师生的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0
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责任,负责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经营食品的场所必须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并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能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采购食品时,必须检查和核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应定期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并及时改进并记录发现的问题。
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档案不少于两年。
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账,适时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工商部门,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并及时告知供货商,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经营生鲜食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过合格检测后才能上市销售,并记录检测结果备查。
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应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时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并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