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浏阳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浏阳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食物(食品)生产加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师生员工病亡或者可能对其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启动本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全市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协调、学校校长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学校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领导、学校校医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指挥组织实施处置工作、解决问题、报告情况等。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监测
各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对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上报,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报告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卫生机构及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作出初次报告;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四、应急响应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组成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保障受害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二)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宣传部按照规定统一发布,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二)医疗保障
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现场护救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演习演练
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二)宣传教育
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