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开展自救、互救和救援,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对人员的伤害及对相关方的负面影响,避免措施不当而引发次生事故,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减少财产损失。
2、危害分析
从施工准备阶段到化工投料试车,化工建筑安装施工全过程都可能发生高处坠落,这一类生产安全事故对员工的伤害很大。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频率很高。
3、应急准备
3.1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高处坠落伤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项目部应急管理机构要明确将高处坠落伤害的应急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职能。
3.2职责
各项目部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或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业务分工组织通讯信息组、应急抢险队、安全防护组、应急善后组、医疗救助组、物资设备组等,并一一规定职责。
3.3应急常用设施、物资
3.3.1应急报警通讯系统(对讲机、应急灯、警报器和广播播音器材)等。
3.3.2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雨帐篷等。
3.3.3担架、急救箱、绷带、急救包、止血带、氧气袋、夹板、无菌敷料及其他急救药品。
3.3.4救护车、运输车辆、吊车等。
3.3.5电工常用工具、小型金属切割机、气割工具、千斤顶、撬棍、架管、扣件等。
3.3.6应急安全通道等。
3.4应急物资的管理
单位的应急物资、器材、设施为应急救援专用。非特殊情况不得动用或挪用。定期检查,淘汰废旧物资,并及时补充。
3.5预防措施
3.5.1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由施工人员和交底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3.5.2项目部必须向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鞋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安全检查中确认。
3.5.3凡是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定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5.4严格执行高处作业证制度。高处作业之前,对于不同等级的高处作业,有不同层级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具高处作业证。施工人员持证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5.5严禁作业人员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及高跟鞋、拖鞋;严禁作业人员互相打闹戏耍;严禁攀爬脚手架及跨越阳台,以免失足发生高处坠落。
3.5.6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要按类别有针对性地、醒目地张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在洞口临边等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标识;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条纹标示;盖板及门以黄色或红色标记标识。
3.5.7尚未完工的砼框架、钢结构框架楼层周边、屋面、阳台、静设备操作台周边、楼梯口、井架、人货梯与建筑物、构筑物通道、跑道(斜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基坑周边及直径大于1.5米的各类洞口边等,必须设置1.2米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1000N外力的临护栏、防护用密网(2000目)封闭。
3.5.8脚手架立杆与建筑物周边之间,从首层开始张挂一道平网及密目网兜底,以后每隔10米张挂一道平网。所有空隙必须做全封闭。脚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网(2000目)封闭,密目网必须可靠地固定在架体上。所有操作层均张挂一道安全平网。
3.5.9边长或直径大于250mm且小于1.5米的各类预留洞口,采用盖板或钢筋网(大于洞口边长200mm)封闭,盖板或钢筋网周边用砂浆封固。边长或直径大于1.5米的各类预留洞口,除用防护栏杆加密网的方式防护外,洞口下必须张挂安全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每隔10米,张挂一道安全平网。平网必须生根牢固。
3.5.10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钢井架口必须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的层间闸(栅)门,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施工用外电梯楼层门采用钢丝网片或铁皮封闭,使楼层内人员无法开启门锁。
3.5.11各种施工用架子、操作平台搭好后,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人员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能准许人员操作。使用时,特别是风暴雷雨后,要重新检查架子和操作平台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固。
3.5.12施工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间隔距离约300-400 mm,与地面角度成60°-70°,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3.5.13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佩戴双背双跨式安全带,作业上方设置“生命线”,设置双保险作业。
3.5.14必须坚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五必有”。即:有边必有栏(各类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有洞必有盖(各类孔、洞、沟等铺设盖板);有栏无盖必有网(不设盖板的洞口和脚手架操作层下方,安装安全平网);有电必有防护设施(三项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电,与高低压线隔离或保持安全距离);电梯必有门连锁(电梯、载货机升降过程中,门应锁紧打不开)。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1.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公司级)
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9人以上;或造成50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Ⅰ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灾难按照国家、事故发生地的省、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的处置方案执行。
4.1.2Ⅱ级响应(重大、公司级)
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5人至19人;或造成100~500万元的经济损失。Ⅱ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由公司应急指挥部为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
4.1.3Ⅲ级响应(较大、项目部级)
造成了重伤5人以下,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Ⅲ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由各项目部为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