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及时对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工作效率。
学校开展检查指导工作,一是聘请政府教育督导人员督导检查或者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如进行推门进班,开展听课、评课等活动,对教师的教学教研工作进行认真的指导,或者对学校某一项重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是聘请校内督学监督检查指导。学校聘请资历丰富、教育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为视导员(或称校内督学),帮助学校开展日常工作的评比检查。如聘请专人巡查,每天对学校的教学常规工作、日常卫生纪律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三是开展专项工作督促检查。学校从校内有关部门中抽调人员对某专项工作展开检查评比考核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如,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检查评比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学校开展全校专项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五、做好教师评价
学校应该从多元角度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避免评价的严重偏差,以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让教师自评,让他们从自身专业发展的角度反思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对今后工作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意见。如,让教师提供阶段性工作成果,反思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或者教研教改中存在的问题,多从提供的材料中考查教师的工作绩效。
要有家长和学生对教师的评价,让他们从教师的.师德师风、工作态度、课堂表现、讲授效果、课外辅导等方面展开评价,以帮助教师发现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召开学生或者家长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发放问卷调查表,分析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行为等工作情况,形成对教师工作过程和效果的评价。
还要有专业评价。即学校聘任督学、教研员、本校优秀教师等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做出评价。如通过听课、评课,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的水平、教学态度和效果,以及检查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方面情况,形成对该教师的专业评价。
最后,要有学校领导的综合评价。学校领导将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教研能力、师德表现等情况和教师自评、学生评价、专家评价等进行综合,最终形成对教师工作的全面评价。
在此基础上,综合考核教师,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以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六、及时整改完善
学校在评估检测之后,应及时开展分类总结和整改工作。如发现某些方面不够规范,或者日常教学管理不够到位,或者发现规章制度存在问题的,应找出原因,努力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只有这样,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才能够蒸蒸日上,办学质量才会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