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每位学生参与课程。
(2)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3)协助教导处建立“综合活动实践活动档案管理”。
(4)审定课题或活动计划。
(5)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指导。
(6)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定。
四、课程实施
(一)研究性学习
1.课程安排
按照学校的要求,三年内学生须完成3个课题的研究,其中初一、初二、初三分别完成1个课题。
2.组织形式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课程的实施,在课程教师的指导下,在学生自愿结合的基础上,每组5—10人组成每班组成5—6个研究性学习活动小组。
(2)根据实情小组确定课题,选择合适的指导老师进行指导。
(3)每位指导老师一般指导1—2个研究性学习小组。
(4)小组推荐小组长一名,组长根据每个人的条件,安排具体分工,明确任务。
3、实施步骤
(1)理论指导
对于初中学生来说,“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比较薄弱。所以刚开始我们并不急于让学生直接研究,而给他们提供一些当前学科知识的背景和教会他们如何进行科研的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初始阶段先上理论课(研究性学习基础):研究性学习意义和如何选题、研究方案的设计和开题报告、研究过程与方法、研究课题的结题与展示。
(2)发动全校教师为“研究性学习”出课题,以学科科教师的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根据教材的内容,帮助学生选择研究性学习课题。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选择教师提出的课题,也可自己确定研究课题。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进行课题的可行性分析。
(3)指导学生制定研究方案。指导教师及时指出研究方案中的问题。要求学生通过各种手段(展板,实物投影,多媒体展示软件,录像,实物,照片)来阐述自己研究设想和方案。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创造,创新的思维方向引导,鼓励学生多突破,多创新。
(4)学生实施研究,教师指导研究。对于研究阶段,教师放手让学生大胆地从事研究,教师角色必须转变,不再是学生研究的指挥者,而是学生研究的督促者、服务者,指引者。学生实施研究过程中,学生每次活动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表》,并定期与指导老师见面,指导老师通过学生介绍和小组活动记录,随时了解他们的研究进展,并相应提出针对性指导。对于学生外出调查,指导教师还要做好道德品质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
(5)成果展示,综合评价
学生完成研究成果后,教师要及时总结给予学生一定的鼓励。对过程性的材料要及时存档,将学生的成果在班内或校内进行展示,以此增强学生的荣誉成就感,也以此鼓励其他学生研究的积极性。
(二)社区服务
1.课程安排
社区服务学习活动分别安排在初一、初二两个学年进行,每个学年分别完成5个工作日活动时间,社区服务的形式与内容可以灵活多样,如校内外志愿者活动、社区活动、宣传教育、帮贫助困等。
2.组织形式
(1)采取个人活动与小组活动结合的形式。
(2)由学生个人或小组向班主任提交“社区服务活动设计方案”,经班主任审核后,上报政教处,批准后,在班主任或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服务活动。
(3)在学生进入社区服务之前,学校政教必须与学生参与服务的社区管理机构,通过不同方式取得联系,以便争取社区的支持。为学生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
(4)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对社区服务活动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加深体验与感受。
3.成果评定
学生参加社区服务活动,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有关参加社区服务的方案、活动记录、社区管理机构评价、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评价、小组成员或同学评价等材料,进行评定。
(三)社会实践
1.课程安排
社会实践的形式可多样化,学生三年中至少要有两周时间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至少要有一周时间(合计)参加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的具体学习内容或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2.组织形式
社会实践活动课由学校组织,一般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不少于4人,同时注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1)活动前的相关培训与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社会实践课程的组织要求、学习要求、活动方案的设计、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的一般步骤等。同时根据社会实践课的开放性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文明礼仪教育。
(2)选择活动内容与制定活动计划。除军训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外,其他活动都要由各社会实践小组根据本组共同意愿,先选择活动内容,并根据活动内容制定活动计划。交班主任或指导教师审查后再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