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企业(6月17日-21日)。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涵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领域。(承办单位:区农水局、发改经济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局)
4、进机关(6月24日-28日)。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认知和监督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格局,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有效实施。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具体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围绕宣传主题,加强宣传效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紧密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点关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和领域,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不搞形式主义,勤俭节约,注重工作实效,将此项活动的实质意义落实到实处。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重点将宣传放在学校、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做好宣传活动期间的报道工作,扩大社会影响,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的宣传工作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周结束后,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6月2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宣传资料和活动图片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9
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旨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确保公众的饮食安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宣传的内容包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宣传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报道食品安全形势和执法成果;宣传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加强对农民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形式包括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宣传活动,宣传报道活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要求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及时报送,检查评价。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将得到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将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