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活动内容
1. 举办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日期:6月17日上午9:30-10:00,举行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上午10:00-11:30,举办现场咨询活动。
地点:翟山辖区
参与人员:市、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翟山街道办事处。
2. 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日期:预赛(6月14日),决赛(6月17日)
地点:市中心医院
参与人员:市、区领导,18支参赛队伍,各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承办单位:奎山街道办事处。
3. 食品安全宣传“四进”活动
- 进社区(6月3日-7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在110个社区居委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 进校园(6月10日-14日)。广泛动员全区各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小学生和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承办单位:区文教体局。
- 进企业(6月17日-21日)。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活动,包括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领域。承办单位:区农水局、发改经济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局。
- 进机关(6月24日-28日)。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基础,提高社会公众对风险的认知和监督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格局。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实到位。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 围绕宣传主题,强化宣传效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和方方面面,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的宣传工作方案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6月2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宣传资料及活动图片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