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
在酒博会期间,各区县局和各科室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上报市局值班室。如果属于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区县政府处理,市局进行指导;如果属于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市局核实后报市政府并展开处置。
三、事故处置
(一)控制问题食品:事故调查组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可疑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查明问题食品及原料、工具、场地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
(二)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进行原因调查,抽样和检测可疑问题食品,尽快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追踪来源流向:事故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和流向,追查已销售的问题食品并通报相关部门协助调查。
(四)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疏导和控制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地出现的患者家属。
(五)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变化和处置工作的进展。
(六)专家研判:根据调查进展,组织专家对事件性质和原因进行研判,提出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新闻宣传:收集相关信息,关注网络舆情,接待媒体,撰写新闻稿件,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理不良信息。
(八)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四、工作纪律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离岗,全体干部职工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二)认真履职,确保随叫随到:酒博会期间,周末照常上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