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1)市场巡查、市场清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以及对有问题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销毁等;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五、后期处置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品10
为了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这个预案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首先,我们组建了一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包括组长、副组长、组员、呼救员、安全员和上报员。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并安排相应的应急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组员负责现场救治,并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呼救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安全员提供一线情况,查明事情原因,并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上报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我们有具体的处置对策。首先,我们会立即拨打电话120进行中毒人员的急救,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我们会组织人员调查中毒原因,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还会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并封存当天出售的饭菜样品,待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我们还制定了责任制度。事故发生后,必须在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10分钟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对于延报、慌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情况,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我们也会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过这样的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