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报告网络体系,由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后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会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同时,我们还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工作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方力量进行处置。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我们还要进行善后处置,包括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同时,我们还要进行调查和总结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
最后,我们强调对于食品安全事故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私自发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的行为,我们也将追究责任。
通过这份预案,我们希望能够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精品10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我们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一级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辖区内2个以上村居,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报告;或者被如皋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是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2个村居以内,给消费者饮食安全造成较严重危害;或者造成伤害人数30-100人,没有死亡病例报告。三级是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涉及1个村居,给消费者饮食安全造成一定危害;或者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报告。
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时,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是主要负责单位,与相关部门、村居合作处理。同时,镇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技术指导、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综合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情况,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技术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性质提出技术性处置意见。后勤保障组的主要职责是保障经费和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
为了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事故情况,我们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稽查人员或值班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及时记录相关内容,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我们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一级和二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在学校或重要活动期间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三级食品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还需要及时通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必要的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
在调查和现场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时,执法人员应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相应措施。调查和处置完毕后,第一责任人要写出调查、处置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过程中和终结后,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依法发布事故及处理情况,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需要,会请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发布、解释、说明。
对于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对于违反本预案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