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演练方案;
3.调配演练所需各项资源,协调演练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单位);
4.组织进行应急响应演练;
5.演练总结,根据演练结果更新应急预案,整改应急工作。
第十二条重点期间保障
在政府重要活动、会议等重点保障期间,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响应,确保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监测,及时预警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和隐患,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岗位保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隐患。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保障措施
1.机构和人员
各部门(单位)要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2.技术支持
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校园网公共服务符合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安全事件处置得当。
3.物资保障
加强对网络安全应急装备、工具的储备,及时调整、升级软件硬件工具,不断增强应急技术支撑能力、保障能力。
4.资金保障
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申报本年度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突发事件、舆情处置、专家队伍建设、基础平台建设、预案演练、物资保障等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5.责任和奖惩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奖惩制。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预案由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工作由应急工作小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