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行政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卫生室校医,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4、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家属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学校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活动安全
1、校内体育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会必须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活动组织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遇有偶发安全事件应立即组织处理。
2、组织学生出外活动须按规定向学校履行报批手续,不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以违纪论处。
外出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四、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教师、学院,各处室、班主任对本部门、本班级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一)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发《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生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三)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突出交通安全、防盗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
(四)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