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报警电话:
镇派出所电话:
(2)县教育局电话:
(3)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2、应急指挥人员: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市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严禁酒后驾车,尽量少骑或不骑摩托车。
(3)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期保障组。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包括全体教工及校内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
6、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重在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管理人员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人员,公安干警。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