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处无证上岗和“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严禁船员在工作时间内脱岗、酗酒,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营运,杜绝违章占用航道和不设值班观察员现象,尤其要加强对大湾港危险品仓储码头和灵山号客船的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现场签证等制度,严禁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违规作业,严禁“三品”上船,督导水运企业切实把消防、绑扎系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通村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对全部施工路段施工安全的督导检查,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施工路段的施工安全的检查。重点强化对公路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水毁路桥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杜绝施工企业在施工危险路段不设警示标志、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现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督促施工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公交车随意停靠、急开猛刹和出租车乱涨票价、拒载、甩客等现象,加大对“三品”上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四)道路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班线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人员、车辆审查关,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人员、车辆从事黄金周运输工作
规范包车程序,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实行包车手续“一次一办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后,领取包车牌,杜绝违规包车
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把住车门、站门,严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品”进站上车、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等各种违章行为,监督企业抓好对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突出反超员超限、反疲劳驾驶、反超速强行教育,提高恶劣天气驾驶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严查客车超员出站,货车载人超载、消防设施不齐全、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车辆未经检测投入运营和“三品”上车等现象
加大对乾元运输公司、泰利运输公司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分公司等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力度,严把危化品的承运、到达、交付三道关,重点抓好挂靠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只挂靠、不管理”的问题,逐步取消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做法
(五)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性能检测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和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电器、消防、起重设备、电气焊、轮胎充气、喷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性能检测站的检查,严把机动车辆性能检测关,严厉查处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六)路检路查
加强对道路客运、长途货运、农用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等机动车的路检路查,加大对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稽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资格、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性能和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员、超限,“三品”是否上车,公交车是否存在随意停靠、急开猛刹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七)安全督查
“十一”黄金周召开期间,局将组成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协调有关部门随时解决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全局车辆安全和机关安全保卫、消防检查
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值班以及全局车辆行车安全的检查,防止突法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确保“十一黄金周”召开期间及以后交通运输安全,是一项政治责任,本次活动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措施,带队领导要靠上抓,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这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强化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
按照“事故隐患不整改不能生产”的要求,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管人员,限期整改;对那些事故隐患危险等级高、又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生产安全。
消防安全检查方案怎么写精选4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