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巩固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校园消防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校园火灾防控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既要宣传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成效,也要曝光存在的消防隐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
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精选4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检查范围
1、本次检查重点排查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物资仓库等人员、物资相对集中的场所和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物。
2、学校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资料台账是否健全。
(二)检查重点
1、行政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规,管理台账是否健全。
2、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学校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是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并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职尽责;学校是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巡查和对教职工、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参与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达标。
4、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运行管理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5、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室、微机室、档案室、配电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状况,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建筑外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情况;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特别是学生宿舍疏散通道能及时确保畅通的管理情况。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煤气罐、(我校无天然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7、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情况。校内建筑条件差、耐火等级低的公共建筑物是否列入计划进行有重点、有步骤地改造。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电器防火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动员,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我排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18日)。组织专人大排查、建立台账,如实填写排查人员姓名、时间、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全面整治阶段(10月19日至10月30日)。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学校坚持实行“零容忍”,要逐条列出清单,逐条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的方案、责任、措施、资金,限期整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学校火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开展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努力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检查不走过场,全力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把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整治的重点。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并“定人、定时、定责”及时整改隐患,并及时进行复查。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师生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深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要定期组织必要的消防技能操作和火灾现场逃生训练,使学生掌握学习、生活中的防火、灭火和疏散自救逃生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精选5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及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镇、古村寨、博物馆、历史纪念性建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安委会及省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重大火灾隐患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组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对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监督执法
1、开展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遵循“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法,不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行政许可、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装修材料、违规住人、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要“零容忍”、“零迁就”,集中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要集中曝光一批、集中拆除一批、集中关停一批、集中整改一批、集中挂牌督办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