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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考试管理工作方案8篇
大小:476.57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12-19 13:34:41 5.72k 4.34k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小学考试管理工作方案7

为考查学生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反馈各学科的教学效果,调整教学策略;进一步指导教学,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命题原则及要求

(一)命题原则

1.考试命题要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要有利于加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正确导向,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要从学科特点出发,适当设置有价值的开放性试题。加强对学科内知识综合能力的考查,重视与其他学科间的知识渗透,考查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

3.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难、怪题;一般不出学生持有的教辅资料上的原题;不出三年内本校各年级期中、期末考试卷中的原题;不出人为编造似是而非的题目。试题不要太机械,题型要灵活,以利于对学生更好地进行全面考查。

4.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生活状况和身心发展水平,增加联想社会、接触生活的试题。体现人文关怀,以利于学生了解社会、适应生活。

5.题型的配备、试卷结构的设计体现继承与发展相补充的原则。

6.试题应突出创新开放,确保科学严谨。试题应注重体现时代性,关注社会热点。

7.题目设置要有一定的区分度,起点适当,坡度适宜,有利于各种程度的学生考出自己的水平。

8.试题的题量要适中,在充分发挥传统题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但要妥善处理各种题型的使用比例。

(二)命题要求

1.要相互了解,统一进度。

2.不能仅站在所教班级学情的角度,要从整个年级的高度命题,树立全局观念、学年意识。

3.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把握教材。

4.要认真研究高考命题方向,提高命题质量。

5.试题易、中、难程度要有合理的比例,要体现试题的区分度。

6.审题教师一定要做一遍试卷,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命题教师,以确保试题内容的正确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要随样卷一同上交教务处。

7.英语听力录两份(一份备用)。考前必须试听,确保听力效果。

8.试卷容量必须与考试时间相符。

9.考前不得透露有关试卷内容,确保考试的严肃性。

二、教师监考要求

为加强学校考试监考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教风、考风,对教师监考要求如下:

1.教师应根据学校安排的监考表进行监考,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调换监考场次、时间。如确实由于工作和特殊事件需要调换监考,须提前一天告知教务处和年级组,经教务处和年级组批准方可调换。

2.期中(末)考试,教务处会在各年级的首场考试前5分钟,播放“考场规则”。首场监考的教师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打开广播,组织学生认真收听广播内容。

3.教师应提前15分钟(首场监考提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仔细检查试卷科目与份数。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考场组织考试,核对考场学生人数。安排学生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练习册放到指定地点,等考生安静后可分发试卷确保准点开考。考卷下发后,要告知学生下发考卷张数,确保学生拿齐了所有试卷。同时告知学生考试结束时间。

高三一模和二模的监考教师要提醒学生检查条形码是否按要求填写(或粘贴)在指定区域。

4.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睡觉、接打手机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要定时巡查考场,及时警示学生中出现的作弊苗头。如发现有考试违纪和作弊者,应当场停止其答卷,试卷没收作废,并对作弊事实、过程进行记载,作弊学生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将作弊事件如实上报年级组和德育处。

5.监考教师发卷后,除对试题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可作公开说明外,对考生提出的其他问题不予解答、解释、启发或暗示等。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允许学生提前交卷。考试结束,监考老师要准时收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监考老师收卷后应清点核实卷数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清点无误后方可让学生离开考场。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试卷带回教务处,理顺试卷,按要求进行装订,并交给教务处工作人员。

三、教师阅卷要求

为量化教师教育教学效果,确保学生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学校制定教师阅卷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阅卷工作,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提高阅卷质量。

1.凡学校组织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各备课组进行网上阅卷。各首席教师为阅卷组长,所有阅卷工作由组长进行具体的流水分工。为确保阅卷工作的严肃性,不允许学生参与阅卷工作。各阅卷组要根据学校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2.阅卷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按评分标准阅卷评分、积分,努力减少差错。教师个人不得擅自改动试卷考分。如有差错,要改考分,须征得阅卷组长同意,并签上姓名。

3.试卷的评阅和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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