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统一标准、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全面复核的试卷评阅制度。
(2)试卷评阅要依据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保证客观公正。
(3)所有试卷都要经过复核,复核签字手续要齐全。复核后,审核人要签字。
(4)评阅试卷一律采用加分(记得分)的方式。可以在具体的采分点上标明扣除分数,以指明学生的答题错误,但每道题务必给出得分。书写得分要明确、清晰,与采分点上扣除分数区分开。分数有改动的,要签字负责。
(5)必须使用红色笔评阅试卷,决不允许使用蓝色、黑色等颜色的笔。
4.阅卷完毕,阅卷组长负责对全年级成绩登分。
5.阅卷费用按照学校规定折合成课时计入当月工资。
小学考试管理工作方案8
1.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各种应考准备,凭学生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凡迟到15分钟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开考之后,半小时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不准离开考场。凡离开考场者(包括考毕者),在考试结束前,不准再进入考场。
2.学生应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右角上,座位必顺保持前、后、左、右的间距。座位间距不符合要求时,监考老师应进行调整,然后开考。
3.学生考试时,除老师规定顺带用品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和书籍放在座位周围。
4.学生接到考卷后,应先写上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一律用钢笔(限黑蓝)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并保持卷面整洁。
5.考场内应保持肃静,学生不得任意走动或相互讲话,不得互借文具。
6.学生在考试时,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老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遇试题不明等情况,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
7.答题完毕,将试卷送交讲台,按班次放好,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议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对折,无字面朝上(包括规定应交的草稿纸)平放在考桌上,待老师收卷、清点数目完毕,方可离开考场。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作弊论处,宣布考卷作废,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
(1)闭卷考试中,私带或以任何方式、任何位置展开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者:
(2)考试中传递各种纸条或试卷者;
(3)考试中与别人说话或做手势者;
(4)考试中窥看他人卷面或为窥看者提供方便者;
(5)代替别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者):
(6)运用其他方式作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