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Ⅳ级),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6。0—6。5级地震(Ⅲ级),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6。5—7。0级地震(Ⅱ级),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发生7级以上地震(Ⅰ级)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四、地震预报的发布
1、地震预报以省政府发布的为准。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和地震预报由省政府发布,新闻媒体刊登或者播发地震预报消息。
2、省政府对我市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后,若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预报。
3、预警解除由省政府发布。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我市境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1、市教育行政部门指挥体系:
市教育局设学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处、基础教育处、职成处、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高教处、体卫艺处。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防震抗震应急救灾及宣传教育工作。传达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学校的防震抗震工作。汇报防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成员分工职责:
秘书组:办公室。
职责:负责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工作,汇总综合情况,编写震情通报,与地震局沟通信息。
保障组: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
职责:调配、筹集救灾经费,编制防震抗震工作计划。
医疗救助组:体卫艺处。
职责: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传染病流行,指导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安全协调组:安全处。
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学校开展防震抗震情况和治安、救灾物资和学校重要部门保卫等工作。
安全教育组:基础教育处、职成处、高教处。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六、应急响应
1、按照地震灾害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划分,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也相应地划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上级发布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预警,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领导小组,需服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全市学校防震抗震工作,并作出如下应急反应:
(1)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立即召开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长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部署全市学校防震抗震工作。
(2)向市里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的抗震防震准备情况。
(3)学校防震抗震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学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地震发生后自救、互救演练,并做好随时停课的准备。
(5)部署学校积极开展对师生防震、抗震知识宣传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听信小道消息;
(6)停用没有抗震设施的建筑物。
2、上级发布黄色(Ⅲ级)、蓝色(Ⅳ级)预警,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在市防震抗震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应急与救灾工作进入准备阶段。
并做出应急反应:
(1)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开始工作。
(2)主管副局长传达上级有关地震震情通报。
(3)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统一布置各学校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4)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防震抗震工作准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