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洪汛险情报告程序
1、施工现场发生洪水或出现重大险情,项目经理部要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汛情的具体情况报告总监办,总监办接到报后及时报告代建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损失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报告分为口头报告、快报、详报、洪汛处理报告等形式,报告时限要求:
①口头报告:在洪汛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用最快速的方法(如电话等)概略报告洪汛情况;
②快报:在洪汛发生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如电传等)报告洪汛的基本情况;
③详报:在洪汛发生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洪汛的详细情况;
④洪汛处理报告:洪汛处理完毕后,以书面形式提供完整的洪汛处理报告。
九、处置原则
1、快速有效,协同一致的原则。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险情应急救援时,根据快速有效的原则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人、财、物均需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
2、以防为主的原则。对重、难、险、危工程、事故易发点、灾害季节等,提高防范意识,从人、财、物等方面早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
3、职务替代原则。领导小组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担任其职务,副组长不在时,由组员担任其职务。
4、着重现场指挥的原则。除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外,由其指定一人担任现场指挥,负责现场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分阶段报告每一阶段的现场情况、所采取的救援措施及进展。
5、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必须科学、稳妥而又快捷,在快速施救时不盲目,以避免事故扩大而造成更大的伤害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