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设立警戒线,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6.1.3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职工抢救贵重物品。
6.2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6.2.1初期火灾是扑救的最佳时刻,发现火情的第一人,应利用身边的消防器材扑救,如扑救及时,火灾是可以避免的。
6.2.2如电器、电线着火,首先要拉闸断电,防止触电伤人。可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6.2.3为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各部门人员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发生火灾后,要按照预案安排的工作进行灭火、疏散。火灾扑灭后,要迅速逐级或越级汇报,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经公安消防机构查明火灾原因,核定损失,查明事故责任后方可恢复。
6.3火险、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控制原则与措施
6.3.1火灾扑救原则:
6.3.1.1立即出动,兵贵神速原则。尽早扑救初起火灾,一般初期灭火以起火3至10分钟左右为限,不能消极等待消防队。
6.3.1.2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原则。救火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集中兵力就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尽可能多的召集灭火力量和灭火器材,将灭火力量用于对火场全局影响较大的方面。
6.3.1.3先控制后消灭原则。应该从上向下控制,以上为主;一端火势向另一端蔓延时,应该从中间部位控制;中间着火,应该从两侧控制。
6.3.1.4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在火场上,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贵重物资是重点;火灾蔓延猛烈的区域和其他区域相比,火灾猛烈区域是重点;有爆炸危险的方面相比没有爆炸的方面,有爆炸的方面是重点。
6.3.2火灾扑救方法:
6.3.2.1使用灭火器灭火:适用于扑救任何火险。拔掉保险销,将喷管对准火焰根部,按控制手柄进行集中喷射。
6.3.2.2使用压沙灭火:适用于扑救集中物料的阴燃或着火,也可用于扑救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表面着火。压沙厚度一般为0.5~3.0厘米为宜。
6.3.2.3使用简易方法灭火:用水、用拍打、覆盖法灭火。
6.3.3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6.3.3.1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
6.3.3.2扑救电气设备上火灾,要防止射水触电事故,应该先断电再灭火。
6.3.3.3扑救天然气管道火灾:应该迅速关闭阀门,断绝气源。
6.3.3.4扑救气瓶类火灾:首先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
6.3.3.5扑救油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同时将其撤至安全地区。
6.3.3.6如果燃烧面积扩大,燃烧强度增大,载热烟气流加上火焰辐射热的作用,使周围可燃物和结构受热并且开始分解,说明火灾已经进入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灭火,一定要在加强防护的前提下,集中水枪、灭火器控制火势,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实施内攻近距离灭火;如果火势已经蔓延,空间温度急剧升高,使周围可燃物几乎全部卷入燃烧,火势到达猛烈阶段,指挥扑救的人员应该立即发出明确指令,撤出现场所有灭火人员,然后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利用可使用的器具,控制火势蔓延和降低温度。
6.4部分重点消防部位抢救措施
6.4.1配电室
起火原因:违章使用电器;长时间超负荷运作;电压过高;电流过大;线路短路等引起导线起火;避雷装置失效或不良;遇雷击而起火。
扑救方法:电工立即切断电源,用就近灭火器进行点射或喷射。
注意事项:不可使用水消防栓。
6.4.2食堂
起火原因:油锅着火、煤气泄漏、违章使用电器等。
扑救方法:用灭火毯和灭火器进行点射或喷射。
注意事项:严防火势蔓延。
6.5善后工作处理
6.5.1在火灾扑灭后,由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员负责监督现场,以防火灾重起。
6.5.2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经公安消防机构查明火灾原因,核定损失,查明事故责任后方可恢复。
6.5.3火灾后4小时内,指挥组如实写出火灾分析检查报告并上报集团行政安保部。
6.5.4进行消防整改,防止再次发生,并按规定实施惩处。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7.2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