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食源性疾病检测工作方案如何制定吗?以下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1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背景
食源性疾病是指由摄食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是目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害较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食源性疾病致病因子多样,临床表现复杂,最为常见的是微生物和化学性有害物质导致的感染性疾病和急性中毒,近年来也发生过类似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奶粉”造成婴幼儿罹患肾结石这种潜在的、少见的健康损害事件。特别是一些新的食源性危害所致疾病,无法事先预测其所致危害及其临床表现特点。我院为山东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承担着主动监测的任务,目的在于掌握我省主要食源性疾病的时间、地区和人群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为研究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规律、疾病负担、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二、调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诊疗专家组。
1、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负责搜集和汇总疫情报告卡及日常工作并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临床重点科室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员,负责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管理、疫情监测报告:
儿科:
急诊科:
消化内科:
神经内科:
感染性疾病科:
2、诊疗专家(评估)组:
。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职责:
医疗机构监测职责包括: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标本的实验室监测;病例信息与标本(菌株)的报送;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可疑聚集性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分类: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进行监测。重点关注婴幼儿、中小学生、孕产妇等病例,由定性包装食品引起的病例、以及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病例。
1、感染性病例:出现腹泻,可伴有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病例,也包括怀疑食物引起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水产品相关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3、异常病例: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二)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
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事件。
五、食源性疾病监测时间:
常年开展。
六、监测病例报告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
1.首诊医师负责病例信息的采集,应当在病例就诊后在48小时内直接登录医院公共卫生监测信息系统(HIS)填报或手工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传递至公共卫生科;如发现有共同饮食史的疑似暴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XXXXXXXXXX),公共卫生科接报告后在1小时内报告卫计局疾控股(XXXXX),主要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初步诊断及饮食暴露史等。
2.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每日汇总全院报告的病例信息,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审核、填写和上报。
(二)、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报告
1.首诊医师在日常诊疗中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向公共卫生科报告。
2.公共卫生科接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要及时进行信息核实,确认为暴发的,在1小时内报告XX县卫计局疾控股(XXXXXXX)和XX县疾控中心(XXXXXXXXX)。
3.公共卫生科登记《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报告登记表》,并2小时内上报,同时告知临床科室注意留存事件相关病例的生物标本;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
4.公共卫生科登陆“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业务应用平台”网络直报食源性疾病病例。
七、监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