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食源性疾病分级管理制度
按照食源性疾病的流行情况、危害程度和防控难度,建立食源性疾病分级管理制度。对于高危和中高危食源性疾病,采取典型案例分析、重点监测等措施进行强化监测和防控。对于低风险的食源性疾病,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减少检测和监测次数。
(3)建立“一票否决”机制
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当采取强制下架、停产、查封等措施。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严格检测和抽样化验,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处理,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食源性疾病集中爆发防控的倡导和宣传工作,增加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提高维护个人和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能力。
(5)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完善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体系,规范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反应速度和效率。对于发生重大食源性疾病的地区和场所,应当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和预警信息,做好危害防控。
4.总结
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防控工作是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食源性疾病风险管理机制,在法律规范、组织管理、信息采集、综合评估、食品企业管理等方面严格监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