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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6篇
大小:481.25KB 13页 发布时间: 2023-12-22 10:03:27 11.9k 10.72k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五)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各项制度。员工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公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公司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示。员工如认为上级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违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七)遇到各种职责交叉或模糊不清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八)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岗位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九)员工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二、资源使用

(一)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三)公司的一切书面资料和电子资料、档案资料,均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四)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研究成果,权益归公司所有。

(五)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文件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三、保密义务

(一)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方案、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等,均属公司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二)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三)员工接受外部邀请参加涉及本公司经营性质的活动,应事先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主要内容征求上级意见。

(四)员工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第三条内外交往

一、员工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

1、供应商和客户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赌博性质的活动;

3、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二、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三、公司对外支付押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四、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员工在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它奖励,一律上交公司办公室或财务部,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小(价值不超过50元人民币),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义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五、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个人与公司的利益冲突

一、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员工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二、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和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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