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2024年煤矿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及流程精选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煤矿防洪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治理、常备不懈”的方针,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落实,防患于未然。有效防御煤矿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全体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在矿安委会领导下的各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3编制依据
结合煤矿防洪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区范围内防洪应急工作。
2、概况
梵王寺井田位于宁武煤田北端,朔南矿区西南部。隶属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管辖,井田内交通较为便利,地形较为平坦。
井田东西宽约8.5km,南北长约9.3km,井田面积为64.13km2。形状类似为梯形。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
2.1矿区地形地貌
井田内地形平坦开阔,为厚层新生界沉积物所掩盖,地势西南部高,东北部低;海拔一般在1150-1250m之间,最高点位于本井田西北部,海拔1400m,最低点位于东北部的恢河河谷附近,海拔1136m,最大相对高差264m。
2.2矿区水文与气象
井田内仅有恢河一条常年性河流,位于东部北同蒲铁路附近,发源于宁武县,从阳方口自南向北流入本井田,属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一般流量1.36-14.5m/s,最大洪峰出现在7、8两月,最大流量为1140m/s。其他地表水体不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