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风险预警组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支持措施;
(3)根据受灾地请示报告,抢险救援组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带队,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4.2.3二级响应
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厅负责同志带班,厅相关处室增加值守备勤力量;
(2)风险预警组提请召开全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厅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带队,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2.4一级响应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协调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厅负责同志带班,必要时报请省领导坐镇指挥;
(2)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并报请省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3.3启动调整和终止
根据应急响应条件,由厅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省应急管理厅终止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计划,迅速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开展生活类救灾物资、救援装备等回收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委省政府。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
6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并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修订和演练。
7附件
7.1预警分级
预警分级依据《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规定执行。
7.2应急响应条件
本预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条件依据《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规定执行。
7.3应急保障
7.3.1基本生活和物资保障
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7.3.2资金保障
省应急厅负责提出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建议,督促指导资金使用管理。
7.3.3队伍保障
省应急管理厅指导全省各级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调查,健全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以备应急状态时调用。
7.3.4信息平台保障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建设管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省应急指挥中心,为抗雪防冻救灾提供平台支撑。
暴雪寒潮应急方案7
一、船舶冬季防风
1、大风来临前,船长和轮机长监督驾驶员和轮机员,电机员,水头,铜匠等按公司管理体系《防风、防冻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记录。
2、驾驶台应及时收听分析有关气象台(站)的天气预报和气象传真资料,掌握海上气象及其发展变化情况,及早做好防风准备,并根据航区条件,选择适宜航线。根据航区情况,船长可向公司提出并获准后,申请气象导航。要充分注意大风浪对船舶横移的作用,大风浪中通过险要地段时,应比正常情况下留有较大的安全回旋余地,尽可能在岩礁或险恶地区的下风驶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