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分管救灾处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救灾处、省救灾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统计、核查、评估,对启动(调整、终止)应急响应提出建议,下拨救灾物资和资金,指导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五)评估督导组
组长:分管调查统计处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调查统计处、救灾处、省救灾中心负责人、有关人员及应急专家。
职责:派出工作组赴受灾一线,汇总并初步分析评估各项灾情数据;初步汇总、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问题整改;监督落实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有关纪律。
(六)宣传报道组
组长:分管政法处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政法处、救灾处、省宣教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对接新闻媒体,组织新闻通气会、发布会等;协助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舆情。
2.2现场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厅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厅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带队,相关处室参加,赴受灾地区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成立应急专家组,成员从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派或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委派,深入灾区一线查灾核灾,为灾害应对提供技术支撑。
3预警与灾情报告
3.1预警响应
预警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分级见附件7.1。
省应急管理厅接受或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后,督促指导预警范围内的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组织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提前组织危险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及时开展应急处突工作,并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厅相关处室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2)发布综合风险预警信息及防御建议;
(3)视情组织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防范建议,加强协调指导。
3.2灾情报告
按照《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并通报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响应条件见附件7.2。
4.2响应措施
4.2.1四级响应
(1)厅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处置需要加强值班备勤,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2)灾害救助组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传达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
(3)风险预警组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支持措施;
(4)厅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灾害救助组会商财政厅按规定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会同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6)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7)抢险救援组提醒相关专业队伍及社会力量做好人员、装备准备。
4.2.2三级响应
在四级响应行动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指挥中心充实值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