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国家应急领导小组。
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2.3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状态等级。
4、应急响应
4.1事件报告
(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力调度机构立即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需要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之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家应急领导小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公司系统各相关单位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公司系统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国家及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部门应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严格落实限电措施。
(3)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临时中止电力市场交易等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基本恢复供电;
——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3事故抢险
(1)发生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公司系统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2)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公司系统各级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请求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请求队给予支持。
4.4电网恢复
(1)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之后,要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优先恢复核电厂、大型电厂和仍能保持热态启动能力机组的厂用电源。对于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厂,应根据情况自行启动发电机组。
(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
(4)在对停电发电厂和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进行的恢复,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5)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要求恢复用电。
4.5应急救援
(1)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公司系统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公司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参入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
4.6应急结束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1)公司系统各单位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不断完善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