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奖办法
1、评分采用十分制:评分标准
分值得分
(1)所选诗歌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2分
(2)精神饱满,服装统一,姿态得体大方。2分
(3)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2分
(4)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正确把握诗歌节奏,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2分
(5)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动作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2分
2、以年级段为单位,低段、中段、高段各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
3、评委另定。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朗诵比赛活动方案策划书3
为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切实提高我校普通话整体水平,扎实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创建达标工作,决定在各班组织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比赛。为保证比赛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学生人文素养,提高全校普通话水平,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通过以赛促读、以读促学,涵蕴人文、学用结合,在学校师生间迅速掀起说普通话、学经典美文的新热潮,引导学生认知传统、弘扬传统,使普通话与经典诗文互为载体,互为平台,相得益彰,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
三、比赛日程安排
“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比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21日~9月24日)。
(二)比赛阶段(9月25—9月28日)。分二个步骤进行。
1、初赛(9月25日):各班在初赛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选出参加全班复赛的人选。
2、决赛(9月28日)学校对初选人员进行复赛、评奖。
(三)表彰阶段(10月9日~10月20日)。学校对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比赛普通话诵读比赛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四、比赛内容及形式
(一)比赛内容
1、诵读活动以古典诗词、经典美文和爱国主义作品为主,体裁不限,由各班级自选篇目,确定内容。
2、初赛由各班在诵读基础上组织,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使用普通话比赛。
3、篇目朗诵限时3分钟
(二)比赛形式
可单人诵读,也可多人组合诵读。提倡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参加诵读比赛。
五、评分标准及参赛要求
(一)评分标准
决赛评分采用百分制。
1、普通话标准程度,满分60分。
2、对作品的理解与表达,满分25分。
3、朗诵技巧,满分10分。
4、仪态仪表(形象、服装、仪态等),满分5分。
以上4项得分的总和为选手的最终得分。
(二)参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