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定于月日举办,为确保赛事等各项活动安全、圆满、顺利举行,做好应对比赛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反应机制。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赛事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处置举办半程马拉松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防患于未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各自应急处置工作的各项事项。
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充分依靠和利用各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的协助作用。
4.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三、分类分级
本方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马拉松赛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给赛事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紧急事件。
根据比赛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点,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事件:主要包括因暴雨、冰雹、大风等气象原因以及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因素引发的比赛不能正常举行、赛场骚乱等突发事件;
2.事故事件: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公共设施遭到破坏以及赛事组织不严密、安全保障不到位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3.社会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社会不法分子破坏、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冲击赛场,“法轮功”等不法分子干扰以及涉外突发事件;
4.个体事件:主要包括参赛运动员比赛出现猝死或意外伤亡等紧急事件,以及运动员或观众在参与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安全等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1.成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菱溪路主舞台后侧指挥中心。
2.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十个工作组,分别为(1)综合办公室;(2)综合协调组;(3)竞赛组;(4)安全保卫组;(5)群体事件工作组;(6)医疗卫生保障组;(7)新闻宣传组;(8)志愿者保障组;(9)后勤保障组;(10)善后处理组;(11)配套活动组。
3.赛道每2公里设置应急处置工作点,由所在赛段的裁判、公安、医疗、志愿者共同组成,协同配合。
五、响应级别
1.Ⅰ级响应主要是应对马拉松赛比赛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后果已经导致人员伤亡或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大损失以及出现了社会事件预兆等,导致比赛无法继续进行,需要由市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指挥部组织、协调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确认属Ⅰ级响应的:事发地负责人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按照总指挥的意见,下令停赛并及时向市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同时,指挥部要协调指挥,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
2.Ⅱ级响应主要是应对比赛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或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事件,需要由指挥部处理的事件。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确认属Ⅱ级响应的:事发地负责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救援工作直至停赛。
3.Ⅲ级响应主要是应对马拉松赛事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较大损伤,或可能影响赛事的顺利进行,需要由指挥处置的事件。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确认属Ⅲ级响应的:事发地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然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救援工作直至停赛。
4.Ⅳ级响应主要是应对马拉松赛事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一般个体事件,对赛事造成一定的影响,赛事组织部门可以处置的事件。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确认属级Ⅳ响应的:事发地相关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六、各部门职责
1.综合办公室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委宣传部、公安局、区卫计委等部门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有关指示,协调各工作组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掌握各组工作动态,负责信息收集、反馈与。
2.综合协调组
由街道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委等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事发地点突发事件现场协调与组织实施。
3.竞赛组
由运营公司牵头,团市委等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竞赛中出现的所有技术性问题和事件;处理运动员犯规舞弊等技术问题。当事件性质发生转化时,公安、卫生等部门要主动介入,协同处置。
4.安全保障组
由区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建设局、消防支队、公交集团等部门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