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预留孔洞做好防雨措施,如施工现场地上部分设备已安装完毕,要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受潮,被水浸泡。
2.现场中外露的管道或设备,应用塑料布或其它防雨材料盖好。
3.室外电缆中间头、终端头制作选择晴朗无风的天气进行,油浸纸绝缘电缆制作前,须摇测电缆绝缘及校验潮汽;如发现电缆有潮汽浸入时,逐段切除,直至没有潮汽为止。
4.敷设于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处应作密封处理。
5.将预埋电管及管口封好,以免水和杂物流进管内,影响后序施工。
6.做好设备预留孔洞的防雨措施。如施工现场地下部分设备已安装完毕,要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受潮、被水浸泡。
7.现场中外露的管道或设备,应用塑料布或其它防雨材料盖好。
8.直埋电缆敷设完后,应立即铺沙,盖砖及回填夯实,防止下雨时,雨水流入沟槽内,
9.敷设于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处应作密封处理。
3.木龙骨、夹板施工
木龙骨架安装时,对埋入墙体的木楔,应事先进防腐处理。在雨季施工时,要用桐油进行浸渍,为了方便施工,也可采用新型防腐剂。木龙骨架和基层板要用防腐剂进行涂刷。
4.钢骨架工程雨季施工
焊接施工是关系到整体安装质量的重要工序,必须在施工前严格制定计划,在施工中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比预定正式施焊时间提前4~8h进行专题防护。
1)露天钢结构原材应垫离地面不小于200mm,雨天应用塑料布覆盖防止生锈;
2)雨天、风力大于五级等恶劣天气禁止施工;
3)焊缝的保护措施与冬季相比后热温度相应降低50oC~100oC;
4)在湿度较大时,焊前要有加热、去湿措施。
最新临水临电施工方案4
总承包单位: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用电安全,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及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源。
2、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的电源箱应设置第一级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漏电保护装置,并经甲乙双方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并单独签定电气设备设施移交单后,交由乙方使用。
3、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专用B箱(含箱内专路专闸)时,甲方应同乙方单独签定电气设备设施移交单,该移交单经双方对电源验收合格交接签字后生效。
4、甲方负有对乙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责任,对发现乙方用电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用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有义务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停电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乙方严重违章行为有经济处罚的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2、乙方需要B箱时,应将用电设备及负荷量上报甲方,负荷超过50KW及以上时;应上报用电管理方案交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或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并经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线。
4、乙方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本方的用电单位或个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用电安全。
5、乙方应执行两极漏电保护的规定并定期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使用的交流电焊机必须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6、乙方的电气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不得使用各种多用塑制插座。
7、电气机械设备在操作人员离开时应拉闸断电,闸箱上锁。
8、乙方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9、乙方使用220V及以上电压照明设备,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4m,室外高度不得低于3m。现场使用的流动碘钨灯必须使用全封闭式灯具。在室内灯具高度低于2。4m和在潮湿及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小于36V安全电压照明。
10、乙方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11、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使用移交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乙方专业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附:《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